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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目录
注意事项
一、本系统受理范围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区政府和区级部门信息公开申请,不受理其他事项。
二、请根据申请所涉的具体事项选择受理单位,以减少转交环节。
三、提交申请时,请填写真实的姓名、单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资料,以便受理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答复。
友情提示:申请公开需要一定流程,请先检索查询,如未查到再申请。
1、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根据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提供相关证明。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