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1日 来源: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2017年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地区社会组织为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道里区民政局采取征集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审、评估的方式进行。现征集第三方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接工作内容
道里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服务项目评审、评估工作。负责公益创投方案的实施和具体工作的策划执行;组织项目的评审;负责获选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台账资料等的指导和检查,资金监管和项目评估;负责为项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
二、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在哈尔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运作和公益创投项目等评审、评估工作经验;
(三)具有稳定的专业评估队伍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四)熟悉社会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
(五)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六)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等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事项
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方式,征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月31日至2月1日
(二)报名地点和报名材料
社会组织根据本公告认为符合承接主体条件的,可以向哈尔滨市道里区民政局提出书面承接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到道里区民政局(道里区工程街126号二楼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202室 )报名。
具体佐证材料包括:
1.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机构财务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
4.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5.曾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运作及公益创投项目等评审评估工作的相关证明;
6.承接评审、评估工作方案;
7.项目评审、评估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联系人:齐艳敏 联系电话:8455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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